国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要统计
陆地面积 约960万平方公里。人口13.1448亿(2006年统计)。国内生产总值20.9407万亿元(2006年)。2005年国防预算2475亿元,约合306.46亿美元,2006年国防预算2838.3亿元
国,约合351亿美元,2007年国防预算3509亿元,约合449.4亿美元。钢4.2266亿吨(2006年)。原煤23.8亿吨(2006年)。原油1.84亿吨(2006年)。发电量28334亿度 (2006年)。粮食4.9746亿吨(2006年)。货物运输周转量8.6921万亿吨公里(2006年),其中,铁路2.1954万亿吨公里、公路9647亿吨公里、水运5.3907万亿吨公里、民航94.3亿吨公里(2006年)。旅客运输周转量19202.7亿人公里。其中,铁路6622亿人公里、公路10135.9亿人公里、水运74.9亿人公里、民航2369.9亿人公里(2006年)。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8.2889亿户(2006年)。
国防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中国坚定不移地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坚持永远不称霸、不做超级大国、不侵略别国。中国国防政策的基础是中国政府积极倡导的新安全观,其核心是各国在国际关系上应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原则。中国国防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巩固国防,抵御侵略,制止武装颠覆,捍卫国家的领土、领空、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国防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军队的防卫作战能力;在战略上实行防御、自卫和后发制人的原则,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依靠科技强军,加强质量建设,实现军队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的转变,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方针,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下,有重点有选择地引进国外一些先进技术,大力发展国防科学技术,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后备力量建设,逐步增强国防实力和潜力;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积极参加国际反恐合作,共同防范和打击国际恐怖活动;努力发展与各国军队的友好关系,积极开展军事交流与合作,反对军备竞赛,主张通过公正、合理、全面、均衡的原则,实行有效的军备控制和裁军,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维护世界和平。
军事战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抵御外敌侵略,保卫国家独立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始终奉行积极防御的战略。其基本点是坚持自卫立场,坚持后发制人,坚持人民战争。为适应世界军事领域的深刻变革和国家发展战略的要求,中国制定了新时期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这一方针立足于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注重遏制战争爆发,坚持和发展人民战争思想。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科技强军战略,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快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发展,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建立科学的体制编制,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理论,推进以信息化为主导、机械化为基础的军队现代化建设,提高高技术条件下的整体防卫作战能力。
核政策
中国作为核武器国家,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止核扩散的国际努力,推动核裁军进程,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最终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目标。中国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一向恪守条约义务,奉行不主张、不鼓励、不扩散核武器的政策。中国组建战略核部队,完全是出于防御目的,是为了反对核讹诈,遏制核战争。核反击是被迫的,最终目的是消灭核武器和核战争,维护中国的独立和安全。中国政府一再郑重声明,中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地区使用核武器。但是,如果遭到核袭击,将毫不犹豫地实施核反击,进行有限而有效的核报复。
国防体制
领导机关
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军事机关,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国武装力量的最高统率机构,负责党和国家的最高军事决策和军事指挥,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与发展的需要,确定军事战略,领导军事建设。《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2007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17届中央委员会第1次全体会议决定,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如下: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郭伯雄上将、徐才厚上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梁光烈上将、陈炳德上将、李继耐上将、廖锡龙上将、常万全上将、靖志远上将、吴胜利上将、许其亮上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其职权是: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体制和编制,规定总部以及军区、军兵种和其他军区级单位的任务和职责;依照法律、军事法规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武装力量成员;批准武装力量的武器装备体制和武器装备发展规划、计划,协同国务院领导管理国防科研生产;会同国务院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其他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任期与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及委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相同。
人民武装委员会
从中央到县各级建立的群众武装建设的专门机构。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民兵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指示;根据上级地方党委和军事机关的有关指示。结合本地区情况,研究解决民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贯彻有关兵员动员和转业、复员、退伍战士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中央军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由中央军委、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组成。办事机构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动员部。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县(市)党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由各级党委吸收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主任由同级党委指定一名书记担任。办事机关分别为省军区、军分区、县(市)人民武装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国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军事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国务院设立国防部,一切需要由政府负责的军事工作,则经国务院作出相应决定,通过国防部或以国防部的名义组织实施。国防部在接受国务院领导的同时也接受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需要国防部办理的事宜,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分别办理。现任国防部长曹刚川上将于2003年3月上任,任期五年。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
总参谋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组织武装力量建设和作战指挥的军事领导机关。设有办公厅和作战、情报、通信、训练、军务、动员、兵种、电子对抗、政治、陆航、外事、管理等部门。现任总参谋长陈炳德(上将),副总参谋长葛振峰(上将)、张黎(上将)、刘镇武(上将)、马晓天(中将),总参谋长助理杨志琦(中将)、孙建国(中将)、陈小工(少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总政治部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全军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设有办公厅和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纪律检查、联络等部门。现任总政治部主任李继耐(上将),副主任刘永治(上将)、孙忠同(上将、兼军纪委书记)、刘振起(中将),总政治部主任助理杜金才(少将)、许耀元(少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总后勤部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全军后勤工作的领导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和财务、军需、卫生、军事交通、油料物资、基建营房、审计等部门。现任总后勤部部长廖锡龙上将,政治委员孙大发(上将),副部长孙志强(中将)、王谦(中将)、李买富(中将),副政治委员孙思敬(中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
总装备部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全军武器装备工作的领导机关。1998年4月3日组建,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和综合计划、军兵种、陆军装备科研订购、通用装备保障、电子信息等部门。现任总装备部部长常万全(上将)、政治委员迟万春(上将),副部长李安东(中将)、张诗明(中将)、朱发忠(中将)、张建启(中将),副政治委员黄作兴(中将)。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区和军兵种领导机关
是根据国家的行政区域、地理位置和战略战役方向、作战任务等设置的一级军队组织,是战略区域内合成部队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直属中央军委领导。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确定的建军原则、作战方针,领导辖区部队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负责辖区内诸军兵种部队合同作战的统一指挥,领导管理辖区内的民兵预备役、动员工作和战场建设。军区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联勤部、装备部等机构。现有七个军区:
沈阳军区:领导和指挥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三盟一市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北京军区:领导和指挥河北、山西两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北京、天津两市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兰州军区:领导和指挥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五省(区)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济南军区:领导和指挥山东、河南两省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南京军区:领导和指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五省和上海市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广州军区:领导和指挥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五省(区)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成都军区:领导和指挥四川、云南、贵州、西藏四省(区)和重庆市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沈阳军区
司令员:张又侠(中将)
政 委:黄献中(中将)
北京军区
司令员:房峰辉(中将)
政 委:符廷贵(上将)
兰州军区
司令员:王国生(中将)
政 委:李长才(中将)
济南军区
司令员:范长龙(中将)
政 委:刘冬冬(上将)
南京军区
司令员:赵克石(中将)
政 委:陈国令(中将)
广州军区
司令员:章沁生(中将)
政 委:张 阳(中将)
成都军区
司令员:李世明(中将)
政 委:张海阳(中将)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领导机关
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现任海军司令员吴胜利海军上将,政治委员胡彦林海军上将。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领导机关
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现任空军司令员许其亮空军上将,政治委员邓昌友空军中将。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领导机关
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现任第二炮兵司令员靖志远上将,政治委员彭小枫上将。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机关
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现任武警部队司令员吴双战武警上将,第一政委:周永康(兼),政治委员喻林祥武警上将(2003年12月上任)。
最高军事学术研究机关和学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
中央军委领导下的军事学术研究机关,是全军军事科学的研究中心,是中央军委和总部从军事理论高度指导军队建设的助手。基本任务是进行军事基础理论和国防建设、军队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为军委和总部决策提供战略性建议和咨询,提供军事学术研究方面的信息;组织协调全军的军事学术研究工作等。设有战略、作战理论和条令、军制、军事历史、世界军事、军事运筹分析等研究部门。拥有一支具有相应水平和实践经验的研究队伍。编写出版了大量军事研究论著和各种条令、条例、教范,译注了大量中外军事名著、军事工具书,并编辑出版《中国军事科学》、《军事学术》、《外国军事学术》等多种学术刊物。军事科学院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在军事学领域开展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军事科学院注重同国内外学术界的交流。现任军事科学院院长刘成军中将、政治委员刘源中将。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
中央军委领导下的最高军事学府,是一所具有综合性、研究性、开放性特点的合成指挥大学。基本任务是招收经过中级指挥院校培训的优秀师、旅职军官,实施高层次的综合教育,担当培养“变革型领导人才、专家型科技人才、复合型指挥人才、智囊型参谋人才、技术型保障人才”的重任,同时从事有关战略和国防现代化建设问题的研究,为军委和总部决策起咨询作用。教学指导思想是以培养政治上合格的适应国防现代化建设和未来战争要求的高级人才为目标;坚持培养“通才”;坚持“高、新、宽、深”的教学内容;坚持自学为主,实行研究式、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设有国防研究系、进修系、基本系、留学生系、师资培训班和研究生院,还设有科学研究部和下属的战略研究所、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军队建设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国防大学已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在军事学领域开展博士生教育。国防大学坚持对国内外开放,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力求用世界最新科技和军事信息、成果,充实和丰富教学内容。现任国防大学校长王喜斌中将,政治委员童世平海军中将。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中央军委直接领导的军事院校。是目前我军科学和工程技术院校中唯一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成立研究生院的院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并获中央专项经费支持的重点院校之一。基本任务是:培养军队高级科学和工程技术人才与指挥人才,培训军队高级领导干部,从事先进武器装备和国防关键技术研究。学校按照“理工结合,以工为主,文、管、军、经、哲多学科相互渗透,口径宽、适应性强、军队和国防特色明显”的思路,长期不懈地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具有鲜明的国防科技优势和军事高技术特色的学科体系;始终把人才作为办学兴业之本,确立了“用好现有人才,留住关键人才,引进顶尖人才,储备未来人才”的战略思路,实施了以科学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为龙头,以中青年骨干为重点的“百名人才工程”,制定了一系列培养、吸引、使用和留住人才的政策措施。大学下设基础部、航天与材料工程学院、理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炮兵学院、工程兵学院、政治学院、全军高级干部高科技知识培训班。学校拥有比较先进的教学、科研实验设备和公共服务体系。现任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校长温熙森中将,政治委员徐一天少将。
作战指挥系统
中央军委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对各军区、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实施作战指挥。驻各军区的陆军集团军和兵种部队归所在军区建制领导和指挥。部署在各军区的海军、空军部队,建制归海、空军,受军区和军委海、空军的双层领导。军区内三军联合作战行动由军区统一指挥。第二炮兵在军委集中领导下,实施垂直指挥。省军区、军分区、县(市)人民武装部隶属军队系统,归所在军区建制领导,同时又是所在省、地、县(市)党委的军事工作部门和政府的兵役机关。
武装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武装力量中的中国共产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坚持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正向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目标迈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及民兵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预备役部队平时按照规定进行训练,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指挥下,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维护社会秩序。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任务,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2007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17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此后一个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根本方针政策。“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必须坚持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加快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提高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为维护世界和平贡献力量。
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是统一的整体,必须全面加强、协调推进。要始终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人民军队的根本宗旨,深入进行军队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战斗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弘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坚持科技强军,按照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加快机械化和信息化复合发展,积极开展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全面建设现代后勤,加紧培养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切实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完善军事法规,加强科学管理。
适应世界军事发展新趋势和我国发展新要求,推进军事理论、军事技术、军事组织、军事管理创新。调整改革军队体制编制和政策制度,逐步形成一整套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现代军队建设规律的科学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调整改革国防科技工业体制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提高武器装备研制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质量效益。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坚持勤俭建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深入研究新的历史条件下建军治军特点规律和人民战争战略战术,繁荣和发展军事科学。
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国防动员建设,提高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建设质量。加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设,更好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坚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积极开展军民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各级党组织、政府和人民群众要一如既往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军队要继续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中国人民解放军由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部队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