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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拟补贴“近贫家庭” 最多每户补贴4.6万元

[日期:2008-07-01] 来源:中国台湾网  作者: [字体: ]

  中国台湾网7月1日消息 台当局“行政院”拟出“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将发给有工作的“近贫家庭”补贴。台当局“内政部长”廖了以昨天表示,这项补贴适用对象年所收入在30万元(新台币 下同)以下、20.7万元以上的台湾家庭,最多每户可以补贴4.6万元。
  据台“联合报”报道,廖了以表示,估计“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照顾的对象约有45万户,预计今年9月至明年2月实施半年,所需经费要上百亿元。不过他强调,目前对外说明的数字都是粗估,有待进一步精算才会定案。

  廖了以还表示,所谓“近贫家庭”的界定,上限是家庭年收入30万元,也就是每月工作所得2.5万元;下限则以台相关规定标明的最低基本工资为限,年收入20.7万每月约1.7万元。

  廖了以指出,“近贫家庭”的认定,将以2006年及2007年的薪资扣缴凭单为依据,这两年家庭年收入在30万元以下、20.7万元以上的家庭,现在还有继续工作的,可以提出申请工作所得补贴。

  关于补贴的额度,廖了以表示,以年所得30万元的标准来算,平均每月2.5万元,台当局补贴额度要让每个“近贫家庭”达到这个标准。例如,最底层的近贫家庭,其工资所得是最低基本工资1.7万元,台当局每月将补贴7720元,达到2.5万元,补贴6个月,总共约4.6万元,这是最高补贴金额。(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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