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19日消息 李应元、李俊毅、谢欣霓等6名民进党员18日遭到台北检方起诉。今年3月12日,在台湾媒体所谓“踢馆”事件中,该6人率众阻挠台警方在民进党谢长廷竞选总部执法。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今年3月12日,4名国民党籍“立委”赴民进党谢长廷竞选总部“维新馆”勘查,遭到对方阻挠,双方爆发冲突。警方在冲突爆发后,欲以警备车搭载4名国民党“立委”离开现场时,遭“维新馆”干部李应元、李俊毅、谢欣霓、林国庆、庄瑞雄、洪健益等6人率众阻挡、包围警车。台北地检署18日侦结该案,以涉嫌妨害公务及妨害自由,起诉李应元等人。
至于国民党籍“立委”费鸿泰、罗明才等4人,台检方认定,他们是依据台“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决议到现场,勘查“第一银行”是否违规出租大楼给谢长廷、苏贞昌的竞选总部使用,并且是在“第一金控”人员陪同下前往,并未侵入私人区域,不构成无故侵入住宅罪,所以将4人予以不起诉处分。 (云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