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陈水扁之子称被列被告“太过” 台湾警界哗然

[日期:2008-08-26] 来源:中国台湾网  作者: [字体: ]

  中国台湾网8月25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致中、黄睿靓今天接受采访时说,他俩都是单纯的“人头”,不能算是犯罪,被列为被告“太超过”。这一说法立即引起台湾基层警察一片哗然,纷纷痛批两人做了最坏的示范。还有台基层警察指出,台湾就是因为“人头”泛滥,以致诈骗集团横行,民众深受其害,充当人头背后都有不法目的,怎能说不是犯罪?

  据台媒报道,有台基层警察表示,陈水扁家涉及疑似洗钱案,被揪出家人有多个“人头”账户,包括陈水扁妻子的哥哥吴景茂承认通过银楼汇款,甚至外界传闻的藉珠宝洗钱、在多间岛外银行设立账户,将钱互相转汇“漂白”等伎俩都是常见的洗钱花招,手法相当复杂,一般人难以一窥全貌。

  台警方人员指出,台湾的洗钱犯罪和诈欺集团几乎全部以“人头”账户,做为汇款的手段。就算被查获,也未必能往上追查,最后主谋往往逍遥法外。在洗钱犯罪中,“人头”可以开账户、设立岛外分公司,诈骗集团则需要“人头”账户汇款洗钱。此外,还有人利用“人头”手机卡打诈骗电话等手法进行诈骗,在这些犯罪案例中,“人头”不折不扣都是重要的犯罪工具。

  有台基层警察表示,台湾已经快成了“人头”王国,而“人头”也造成犯罪侦查困难,主谋者往往可以逍遥法外,严重危害社会。有台基层警察愤愤的表示,若是像陈致中说当“人头”被列被告“太超过”,那么人人为了私利都可以出卖自己的身份,整个台湾社会的秩序岂不大乱?(沈鹏)

阅读:
录入:小鸟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陈水扁之子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