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中午,日本天皇的《停战诏书》正式播发,宣布无条件投降。
八年抗战以日本无条件投降而告终。抗战八年期间,中国军队、平民伤亡2100万
人,财产损失和战争消耗达1000亿美元。日寇推行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
政策,奸淫抢掠,野蛮轰炸,施放毒气、细菌,进行屠城屠镇等
灭绝人性的屠杀,仅侵华日军制造的南京大屠杀中就有30万以上中国同胞惨遭杀
害。日本侵华战争使中国人民承受了巨大的民族牺牲和财产损失。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面对这些十恶不赦,死有余辜的日本战犯:
1956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押日本战争犯上中正高,大矢
正春、川田敏夫等335人,宣布免予起诉并立即释放。对日本战犯免予起诉的
决定分别在抚顺,太原两地宣布。在抚顺释放的是295名,在太原释放的是40
名。
1964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前释放3名日本战犯。至此,在
中国关押的日本战犯已全部释放。

杀人有个屁用,这些个家伙放回去,就是在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