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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审计部门表示“金援弊案”10亿元通通不能认帐

[日期:2008-09-26] 来源:中国台湾网  作者: [字体: ]

  中国台湾网9月2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审计部门主管林庆隆今天在台“立法院”表示,前陈水扁当局对巴布亚新几内亚“金援弊案”的执行过程有重大财务违失,已报请监察部门处理,此案相关款项在审计上没有同意核销;面对“立委”询问该案10亿(新台币,下同)款项是否通通不能认帐,林庆隆回答“对”。

  台“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上午邀请台审计部门报告业务概况,林庆隆接受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质询及媒体访问时,作以上表示。

  报道称,林庆隆答询时指出,台审计部门往年查核台外事部门机密预算执行情况,确实发现有部分单据虽经过内部审核,但没有符合支出凭证处理要点的规定,经通知,台外事部门会再完成补正的手续,若不补正将会减列。在2007年度的台外事部门机密预算,经审核结果,共减列1.42亿元。

  赖士葆询问,“金援弊案”的10亿元是否追回?林庆隆指出,“金援弊案”的整个执行过程有重大财务违失,依照审计相关规定,已报请监察部门专案处理,目前调查中。赖士葆追问,10亿元通通不能认帐是吧?林庆隆回答,“对”。

  林庆隆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金援弊案”原来垫付款项部分,本来是保留,但因台审计部门认定不符合保留要件,没有同意保留;保留款10亿元共减列9.8亿元,这笔款项由台外事部门决定是否追回,据他了解,台财政部门已通知外事部门处理。

  2006年8、9月间,前陈水扁当局“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计划通过中间人吴思材、金纪玖推动台当局和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事宜,邱义仁指示台外事部门汇款,台外事部门违反正常作业流程,在尚未“建交”情形下,拨款2980万美元汇入吴思材、金纪玖两人开设在新加坡华侨银行的联名账户。

  但台当局和巴布亚新几内亚事后并未“建交”,巴布亚新几内亚官方更否认有意与台当局“建交”,在前台外事部门主管黄志芳向吴、金二人追讨款项不成后,终于在民进党当局下台前夕,于今年4月委托吕俊昭律师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金、吴二人返还款项。(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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