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陈水扁今将出庭与叶盛茂对质 是否互掀底牌引关注

[日期:2008-10-08] 来源:中国台湾网  作者: [字体: ]

  中国台湾网10月8日消息 据台《联合报》报道,台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图利、泄密等案,台北法院今天将传唤叶图利的对象陈水扁出庭作证,调查扁家海外账户资金移转的时点与叶交付公文间的关系。合议庭已准备数十个问题要讯问陈水扁,不排除要求陈、叶当庭对质,二人是否会互掀底牌引发各界关注。

  据报道,叶盛茂在侦查时向检方供称,2006年泽西岛通报吴景茂海外资产的情资,他以节略、摘要的方式向陈水扁报告;但台北法院前天传唤“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主任周有义、公文承办人邹求强作证,两人都证称,他们是制成公文签报给叶盛茂,并未制作节略或摘要。

  台北法院向特侦组调卷发现,2006年12月5日泽西岛来函后,黄睿靓就开始在瑞士日内瓦美林银行开设账户,吴淑珍、吴景茂在新加坡的银行账户内7亿多元,也开始辗转汇入其它岛外账户,再转入黄睿靓瑞士美林银行账户;黄在其它银行账户停留的时间甚至违反银行规定,不到半年就汇出。

  美林银行人员因此起疑,打电话询问黄睿靓,黄答不出来,后又称是父亲投资;美林银行再打电话问陈致中,陈致中说是结婚礼金。这些破绽引起艾格蒙联盟注意。今年1月艾格蒙联盟开曼群岛来函通知“调查局”后,陈水扁家即很快地将新加坡的191万美元汇往美国。

  种种迹象显示,叶盛茂将艾格蒙来函两次交付陈水扁后,扁家在海外账户的资金就移转出去,时间点相当可疑。陈水扁与叶盛茂有无共犯关系,将是合议庭今天调查的重点。而陈水扁今天以证人身份出庭,未被检察官起诉,法院不能将陈转为被告。(赵静)

阅读:
录入:小鸟

推荐 】 【 打印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