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柬埔寨军力---返回
柬埔寨
| 国防体制
最高军事决策机构为柬王国武装部队(又称“柬埔寨国民军”)总司令部。柬宪法规定:“国王是国家军队最高司令,但不指挥军队。”国防部既是总司令部的办事机构,又是军队的最高行政机关,下辖总参谋部。总参谋部负责全军的作战指挥、后勤供应和技术保障,国防部直属单位有新闻局、通信局、对外联络局、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等。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地方部队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三个军种。总司令通过国防部对所有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
武装力量 现役部队14.05 万人(包括地方部队)。 地方部队 约5万人。每个省有数个独立营至数个独立团,每个县有数个独立连或独立营。 准军事部队(又称民兵游击队) 约10万人,以连为单位编成,每村10至20人。 兵役制度 实行义务兵役制。服役年龄18至35岁。服役期,陆军5年,海军18个月。民兵每年与正规军一起服役3至6个月。 军衔 军官军衔分为将、校、尉3等。 军队节日 建军节6月23日(1993年)。 |
柬埔寨陆军兵力8.4万人。划分为6个军区(包括1个首都特别军区),编有l2个步兵师、3个独立旅、1个警戒旅(辖4个营)、9个独立步兵团、3个装甲营、
1个特种作战团、4个工程兵团、若干个独立侦察营、炮兵营和防空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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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海军兵力5000人,其中陆战队1500人,编成3个步兵团、1个炮兵团;舰艇部队编有内河巡逻和沿海防御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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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柬埔寨空军兵力1500人,其中飞行员80人。编有1个飞行团、1个防空团、1个营。
战斗机:米格-21型21架。 运输机:安-24型3架、安-26型1架、运-12型2架、 BN-2型1架、图-134型若干架。 直升机:米-8型2架、米-17型7架、米-26型2架。 教练机:L-39型2架、P—92型5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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